随着冬季“冰雪奇观”模式开启,冬季旅游市场进入一年中的消费旺季。为确保广大游客冬季出游,享受平安、快乐的假期,提醒广大游客要注意旅游安全、理性消费、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大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此发布消费警示。
谨慎选择旅行社详细签订旅游合同。
参团旅游时要选择资质合法(《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口碑良好且具备一定经营实力的旅行社,切勿参与“朋友圈”、公众号等无旅行社资质的单位或个人组织的旅游活动或旅游推介活动。不要被低价团所诱惑,要坚决抵制不合理的低价旅游团。在签订电子合同时,旅行社需要在合同上加盖电子合同专用章,游客需要签字确认。合同内容尽可能详细,要明确相关的权利和义务,要将旅游所包含的每项内容以及旅行社的口头承诺都体现在合同中。
提升防范意识保障出游安全。
消费者参加滑雪等高风险旅游项目,要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急救常识,选择有合法资质的经营场所,不要参加有安全隐患的娱乐项目。要严格遵守景区(景点)设置的安全提示和警示提示,避免超越安全区域范围,防止发生意外事故。滑雪时,要熟悉雪场示意图、警示标识安全提示,注意收听雪场广播,服从工作人员指导,记住雪场紧急求救电话,随身携带好手机,并保持电量充足。注意食品安全,如遇到景区便利店和餐馆存在食品过期或食材不新鲜等现象,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同时还要注意财产安全,保管好随身物品。
依法理性维权妥善保管凭证。
消费者在旅游过程中一定要索取保存好接受服务或购物的凭证,作为维权的证据。遇到消费纠纷要理性维权,及时与商家沟通、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相关部门投诉,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遇到虚假宣传、强迫购物、欺诈骗销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时,请拨打投诉电话(12315)。
倡导绿色出行,树立文明旅游风范。消费者要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倡导文明旅游、绿色旅游。坚持“适量点餐”文明消费习惯,杜绝餐饮浪费;爱惜公共设施,保护生态环境。
记者:庄文伟